当婚姻走到尽头,离婚往往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。然而,在决定分手之前,许多夫妻仍然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。那么,在深圳的法院系统中,离婚调解是如何进行的?今天,作为深圳律师咨询网律师,我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一过程。
首先,我们需要明确一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相关法律规定,所有的民事案件,包括离婚案件,在正式开庭之前,都必须经过法院调解程序。这是为了尽可能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,达成离婚协议。
在深圳,法院负责诉讼调解的部门叫做诉讼调解中心。当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,法院会在收到诉前立案材料后立即进入调解程序。通常情况下,离婚的调解应在30日内完成,确需延长的,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及调解中心负责人审批,最长不超过60日。
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会先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立场,然后根据法律和道德规范进行调解。如果双方能够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,可以签订调解协议书并提交法院备案。这份调解协议书一旦签署,就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必须遵守。
然而,如果调解失败,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法院将及时终止调解,并将案件全部材料移送至立案庭审查立案。此时,案件将转入正式的审判程序,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。
在整个调解过程中,如果您觉得自己的权益难以自行维护或者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,您可以选择聘请律师参与。律师不仅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诉求,还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,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。
总的来说,离婚调解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前的一个重要环节。虽然它并不具有强制性,但如果您希望通过和平、理性的方式解决争议,那么调解无疑是一个值得尝试的途径。当然,无论是否选择调解,您都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,以便做出最明智的决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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